一、合理的摆放高度
根据人体工程学,无意识前景高度为0.7至1.7米。视轴在30度左右的产品最容易被清晰感知,60度的产品次之。在1米的距离内,可视范围的平均宽度为1.64米;2m距离内,可视范围为3.3m5米距离内,可视范围为8.2米;在8米的距离内,可视范围扩大到16.4米。所以商品摆放的高度要根据商品的大小和消费者的视线、视角综合考虑。一般来说,摆放高度宜为1米至1.7米,与消费者的距离宜为2米至5米左右,视野宽度宜保持在3.3米至8.2米,在此范围内摆放可提高商品的可视性,使消费者能清晰感知商品的形象。

第二,保持商品数量感
所谓数量感,就是陈列的商品数量要足以给消费者以充分丰富的印象。数量感可以让消费者产生选择充分的心理感受,进而激发购买欲望。这样就要求合理确定库存与架存的关系,及时补充架存商品。
第三,突出商品特色
在陈列中突出商品独特的性能、质量、风格、造型、包装等特殊性,能有效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。比如展厅设计公司,把时尚的产品放在最能吸引消费者眼球的位置;把多功能商品放在消费者容易接触和观察的位置,可以起到促进消费者购买的心理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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